根據(jù)我局2003年8月14日《關(guān)于進口藥品再注冊及其審評時限等事宜的通告》(國食藥監(jiān)注〔2003〕210號(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凡符合《通告》第一條規(guī)定情形的進口藥品再注冊申請,我局不再進行技術(shù)審評,將直接辦理再注冊審批手續(xù)。鑒此,現(xiàn)對核檔程序及有關(guān)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進口藥品再注冊申請的核檔工作由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承擔。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在收到我局藥品注冊司受理辦公室轉(zhuǎn)去的全套進口藥品再注冊申請資料后,應當在40個工作日內(nèi),完成原始檔案的核對工作,填寫《進口藥品再注冊申請核檔意見表》(見附件),并將該意見表連同再注冊申請資料一并轉(zhuǎn)回我局藥品注冊司受理辦公室。
二、凡符合《通告》第一條規(guī)定情形的再注冊申請,申請人應在《藥品再注冊申請表》的“其他特別申明事項”中注明“本申請符合再注冊申請核檔程序的要求”。未注明該內(nèi)容的再注冊申請,我局將按照一般程序?qū)徟?/div>
特此通告
附件:進口藥品再注冊核檔意見表
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
二○○四年一月十四日
附件
進口藥品再注冊核檔意見表
原始編號: 申請編號:
藥品 名稱 | 通用名 | | 劑型 | |
商品名 | | 規(guī)格 | |
核 檔 意 見 | 政府證明文件 | 生產(chǎn)證明文件: □原件 □復印件 □無 銷售證明文件: □原件 □復印件 □無 出口證明文件: □原件 □復印件 □無 GMP證明文件: □原件 □復印件 □無 |
處方 | □ 沒有改變; □ 有改變(□已批準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申報 □其他) |
質(zhì)量 標準 | 現(xiàn)行質(zhì)量標準:□復核標準; □企業(yè)標準; 是否與原申報標準一致:□否 □是(□已批準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 申報) 是否需進行復核: □否 □是(請在最后一格簡述理由) |
生產(chǎn) 工藝 | □ 沒有改變; □ 有改變(□已批準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申報 □其他) |
說明書 | □ 沒有改變; □ 有改變(□已批準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申報 □其他) |
進口不良記錄 | □ 沒有; □ 有( 次; 時間: ) |
其他 | 公司名稱有無改變: □沒有;□有改變(□已批準 □此次申報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申報 □其他); 生產(chǎn)企業(yè)名稱有無改變:□沒有;□有改變(□已批準 □此次申報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申報 □其他); 生產(chǎn)企業(yè)地址有無改變:□沒有;□有改變(□已批準 □此次申報 □已另行申報 □并無申報 □其他); |
其他 需要 說明 的問 題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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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表為進口藥品再注冊申請核檔專用,請在要選擇項前打“√”)
核檔人簽名: 核對人簽名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